常州市祥瑞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债权人: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6月12日裁定受理常州市祥瑞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州市祥瑞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营销策划书 。本管理人现就有关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债权人应自即日起截至2025年9月26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营销策划书 。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14点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三楼听证室(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
特此通知营销策划书 。
常州市祥瑞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8月29日
公 开 人:常州市祥瑞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