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祥瑞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通知书:营销策划书

李元冬、李早林:

2025 年6月12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常州市祥瑞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25日指定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为常州市祥瑞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营销策划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第二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的规定,你们作为常州市祥瑞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对常州市祥瑞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有清算义务营销策划书 。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你们应向破产管理人提交你们掌握的关于常州市祥瑞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财产、账册、合同等所有资料。若怠于履行上述义务,致使无法完整清算的,待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可另行提起诉讼,要求你们对常州市祥瑞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特此通知营销策划书

常州市祥瑞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8月29日

公 开 人:常州市祥瑞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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