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维睐斯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债权人: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3日裁定受理佛山市维睐斯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指定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为佛山市维睐斯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作为佛山市维睐斯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若贵方对佛山市维睐斯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享有债权,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向管理人(联系人:梁宇斌13380520087;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7号绿地金融中心T3栋43层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申报(本案的相关法院文书及债权申报的相关文书参考模板详见附件,可编辑的word/excel电子版债权申报材料模板可通过及下载)。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6月12日9:00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三十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个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